國家衛(wèi)健委提示:春季來臨警惕自制藥膳藥酒和野生河鲀、貝類中毒
春季來臨,隨著各地野生動植物生長活躍、群眾踏青出游增加,部分地區(qū)出現自采自制有毒食物和藥酒導致的家庭食物中毒事件,嚴重病例出現死亡。為保護群眾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國家衛(wèi)健委近日作出提示,公眾要預防自制藥膳藥酒中毒以及野生河鲀、貝類毒素中毒。
警惕自制藥膳藥酒引起烏頭中毒
國家衛(wèi)健委發(fā)布提示稱,今年以來,我國云南、湖南等地相繼發(fā)生18起由藥膳藥酒引起的烏頭中毒事件,發(fā)病81人,死亡5人。烏頭(可分為川烏、草烏等)是一種有毒中藥材,含劇毒的烏頭堿,必須經過炮制才能入藥。
我國民間有用烏頭制備藥膳食品和泡制藥酒來治療風濕疼痛相關疾病的傳統(tǒng)。由于普通燉煮加工方式難以破壞烏頭堿的毒性,特別是烏頭堿易溶于酒精,藥膳藥酒一旦處理不當,極易導致中毒。攝入烏頭中毒首先出現口、唇、舌發(fā)麻,口腔及咽喉部黏膜刺痛及燒灼感,毒性物質被吸收后約15-30分鐘各種癥狀陸續(xù)出現,包括惡心、嘔吐、流涎、腹痛、腹瀉、四肢麻木、刺痛及蟻行感,逐漸出現癱瘓、顏面及四肢痙攣、言語困難、視力和聽力下降、呼吸困難、昏迷等,嚴重者可因心律失常和呼吸抑制而死亡。
國家衛(wèi)健委提示,云南、湖南、貴州、四川等有相關飲食習慣的地區(qū)要高度警惕,制備藥膳、藥酒時應獲得專業(yè)人員指導。不要飲用來源不明的藥酒。進食藥膳或藥酒后一旦出現惡心、眩暈、胸悶、肢體麻木、全身乏力等中毒癥狀,應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并盡快就醫(yī)。
公眾不要自行捕撈食用河鲀
近年我國東部部分地區(qū)屢有河鲀、貝類毒素中毒事件發(fā)生。在我國引起河鲀毒素中毒的食品主要是鲀毒魚類,民間稱之為“河鲀”(或“河豚”)。河鲀毒素毒性強,中毒表現為知覺麻痹、運動障礙、頭暈頭痛、惡心嘔吐、血壓下降、呼吸困難等,嚴重者導致死亡。河鲀毒素理化性質較為穩(wěn)定,常見烹調方式不能完全去除。為保護民眾健康,我國禁止加工經營野生河鲀。特別提示公眾不要自行捕撈食用河鲀。
貝類毒素是由于貝類攝食或共生的藻類有毒,毒素在貝類體內蓄積產生。其出現有明顯的地域性和季節(jié)性,赤潮發(fā)生時最多見。近年發(fā)現的高危貝類主要是貽貝(又稱海虹、淡菜),其次是牡蠣、扇貝、蛤蜊等。
常見貝類毒素有腹瀉性、麻痹性、神經性和記憶缺失性等,以腹瀉性和麻痹性貝類毒素為主,中毒嚴重時可導致死亡。貝類毒素無色無味,不會使貝類本身產生肉眼可分辨的變化,冷凍和加熱不能使毒素完全失活。特別提醒公眾消費貝類時盡量到正規(guī)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避免在赤潮預警期間自行打撈食用海產品。
公眾一旦誤食上述食品,如出現嘔吐、腹瀉、發(fā)熱、頭痛、麻痹等可疑癥狀,應立即采取催吐措施,并盡快到醫(yī)療機構就診。據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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